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通告
为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采用不停车称重检测和非现场电子抓拍系统,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位置:
(一)省道S544线振文镇水口渡路段(双向K41+618M)
(二)县道X723线浅水镇龙樟路段(双向K8+050M)
(三)省道S286线塘缀镇牛仔坡村路段(双向K63+500M)
二、启用时间:
2022年12月1日零时起
三、有关事项
(一)对途经该路段的车辆,经称重检测显示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请主动到吴川市交通运输局接受相应处罚。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货运机动车辆途经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路段,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收到非现场执法系统信息提示后,应及时按提示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处罚机关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创业路办公区(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399号),联系电话:0759-5588922或0759-5609378。
特此通告。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