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第三条 切实履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各股室应建立健全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信函、网上申请平台和政务服务窗口等作用,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第四条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各股室应按照法定时限,依法审慎地做好答复工作,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
第五条 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提供政府信息的,各股室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出现误解和异议,进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六条 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各科室(或单位)应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认真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加强学习研究,着重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开展研究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第七条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谁承办、谁应诉”各科室(或单位)应切实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坚决纠正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