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货车的公告
吴川市辖区的有关营运货运业户: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将审验有效期在2020年10月31日前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具体车牌见附件)。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交回我局综合运输股处理。联系人:郭冬玲,联系电话:5603066。
特此公告。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 6 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货车的公告.pdf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