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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街道各部门主要职责

时间:2014-12-29 16:03: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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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街道各部门主要职责

2014-12-29

党政办公室:

1、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街道办事处文件的收发、起草、归档、文秘文印、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做好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

4、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事务、会议、活动、接待等组织落实和督查工作。 

5、负责收集各类信息、资料、汇总各类数据。 

6、负责财务审批、结报,督促勤务保障工作。 

7、督促检查办事处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示精神。

8、做好街道党工委换届的组织准备工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提案、议案的处理工作。

9、协助领导抓好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办事处的报刊收发和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印信管理制度,不出漏洞。

11、负责办事处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及大小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办事处的文化宣传及文体活动。

13、负责联系、协调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4、配合各科室的工作。

城乡建设办公室:

1、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市容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2、文明执法、规范辖区摆摊设点,对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丢乱吐的现象进行检查监督,积极创建文明街、文明单位、文明户活动;协助规划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3、指导社区进行市容市貌管理,开展城管综合整治工作。

4、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单位、居民、门店的爱护环卫习惯。

5、组织协调和检查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卫生创建和专项考评工作。

6、适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维护城乡容貌整洁美观。

7、检查督促辖区市容市貌,做好卫生先进单位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城管办及街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9、完成街道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生育办公室: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4、根据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实施各项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随访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及病残儿的申报工作;

6、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7、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统计登记、信息交流、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8、做好社区计划生育专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9、指导检查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10、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本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13、承办市人口计生局、街道交办的其它任务。 

社会事务办公室

1、处理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

2、落实、双拥工作,做好拥军优属、涉军人员优抚工作。

3、负责本辖区申请“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

4、做到快查、快报、快救,合理使用救灾资金;

5、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龄、残疾、双拥、社会救济和捐献、殡葬改革和管理等工作;

6、按照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救助对象的及时准确上报,对上级批准的,及时足额到位。

7、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8、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体育等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新路子,搞好搞活经济,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2、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分解和下达各项经济计划,对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协助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和辖区内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引进企业做好服务。

4、负责街道经济数据的调查、排末、统计等工作。

5、处理街道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工作,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按时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和实质性工作。

6、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的传达、贯彻及执行,提供政策性的咨询诠释等服务,指导、发展街道经济。 

7、负责编制并指导执行街道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 

8、制定集体资产的投向、运作计划,落实执行措施,加强跟踪反馈。 

9、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0、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农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工作;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

3、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4、负责农作、农技、畜牧、海洋与渔业、农机推广、新农村建设、老区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5、负责林业站、水利站及扶贫“双到”工作;

6、负责畜牧、水利、林业等有关农业统计工作;

7、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综治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3、组织开展对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4、协调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禁毒、禁赌、打击传销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村小组建立综治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7、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考核奖惩;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