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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吴川市长鸿基小学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1-17 18:23: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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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的有关规定,吴川市长鸿基小学向我局提出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延期一年的申请。

  鉴于我局于2023年1月3日印发的《关于吴川市长鸿基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吴发改价格〔2023〕3号)试行期已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湛江市和吴川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有关要求,保持收费标准基本稳定,经研究,拟定吴川市长鸿基小学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仍按4750元/学期·生试行,延长试行期限一年。

  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邮箱、电话等形式将意见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4日期间反馈给我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联系电话:0759-5553232,邮箱:wjj5553232@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