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山江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办字〔2018〕31号
关于印发《大山江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现将《大山江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大山江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大山江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增、逐缴)缴费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湛人社【2017】181号以及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社会保障工作任务的通知(吴府办【2018】32号)的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居保“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要求,街道下达各社区、机关2018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任务4278人(见附表),任务完成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街道书记、主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工作任务细化到社区、各片(村)干部。按照网格化管理,驻队领导、干部要经常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以提高基础养老金、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政策亮点为宣传重点,深入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同时要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引导群众到邮政银行网点参保缴费及满60周岁人员及时办理养老金手续,确保群众利益。
大山江街道办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大山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大山江街道2018年城乡居保缴费任务表
(任务完成时间:2018年10月25日前)
社区 | 16-59周岁缴费任务(人) | 备注 |
东埇社区 | 841 | |
岭圩社区 | 691 | |
覃榜社区 | 497 | |
山基华社区 | 771 | |
河东社区 | 658 | |
良美社区 | 666 | |
机关 | 154 | |
合计 | 4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