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人民东路大山江街道办大院,邮编:524500,电话:0759-556485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街道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 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湛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7〕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务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
(一)加强宣传培训
利用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容录入等业务知识及农村“三资”管理等政务村务信息公开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根据班子领导工作的变动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定党政综合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要求,我街道进一步完善了《大山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大山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四)拓展公开渠道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根据上级的部署,我街道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街道农村“三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和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组织工作业务培训较少,导致相关人员不专业,业务水平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欠完善,落实程度不足,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提供信息。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街道今后主要抓好下面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导,健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和联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业务部门都要配备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继续健全稳定工作队伍,加强工作知识业务培训。
三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真正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