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岐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长岐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委(含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殡改等工作,管理救灾救济,救灾捐赠,协助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建设、救灾供给工作。
4、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居民区建设规划;协调镇、居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6、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
7、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长岐镇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1、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镇辖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村建设服务工作;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娱体育等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好当地文化市场;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服务中心(挂水管所牌子):承担为农业、企业等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培训和指导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的指导,规范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水利设施,指导运行和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水资源和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负责水利水电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协助本镇和上级水务部门做好“三防”及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镇的民政事务、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情信息、救灾救济以及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开展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协助搞好辖区内农村社会保险金的收缴和发放工作,落实扶贫解困工作;开展文明殡葬宣传,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着力推进现代殡葬建设;承担法律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生工作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协助做好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管理;负责本辖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5、行政服务中心:以“廉政、高效、服务、便民”为宗旨,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公共行政服务;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