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时间:2024-05-27 15:55: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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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粤财规〔2022〕7号)和《湛江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湛司函(2022)93号)有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