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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2-05-23 17:07: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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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工作,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对我市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湛江中永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好信会计服务(吴川市)有限公司、吴川市佶利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月24日-5月31

  三、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保持设立条件相关情况。包括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专职从事人员是否达到3名(含3名)以上;有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是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等。

  (二)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备案情况。包括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依法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以及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迁移办公地点的,是否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内依法向审批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等。

  (三)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协议)签订、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内部牵制制度、受托会计资料及会计档案保管和交接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理记账业务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

  (四)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包括代理记账机构自身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代理记账机构对分支机构是否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等。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759-5586383


正文附件: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