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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 11:51: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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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

2019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年预算目标收支任务,全力稳增长提质量、调结构惠民生、深改革增绩效、强队伍优服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政改革、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重点工作落实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全力做好财政部门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8财政决算情况、2019年预算情况。同时,及时批复本级各部门的部门决算,指导本级部门及时开展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有100个市直单位、99个其他单位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决算信息,有106个市直单位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2.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一落实、两全面、三监管”的原则,继续完善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2019年,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发布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其中政府采购计划2376条。 

     ()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019年,市财政局收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来群众反映(咨询)工单2条,均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结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推进,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渠道、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一)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联络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信息质量。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设好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扶贫资金专栏、减税降费等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和信息公开审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