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路19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676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聚焦助力“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国家、省、湛江以及吴川市的相关重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快部署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信息公开。一是配合我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二是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培训,并制作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台账。三是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6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8条,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文件16条,组织机构信息1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
(三)健全解读机制。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20年以来我局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国家、省、市重要政策解读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湛江和吴川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对《条例》新修订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条例》宣传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水平,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完善单位网站的栏目和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依照法定程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9个工程项目。
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