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路19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6761)。
一、总体情况
自2019年3月挂牌成立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主动公开、内容充实、丰富载体、及时回应”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思路,按照《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工作机构,研究成立了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两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动态扩展机制和定期审查机制》和《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公开内容。按照《条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指南、动态要闻、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内容。
(三)落实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按要求编制公布《公开指南》,为群众提供详细的依申请公开指引。2019年我局暂无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健全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公布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举措,提高公开实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内容的公开,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抓紧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