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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信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1-12-20 20:14: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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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5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吴川市信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门户网站互动:https://www.gdwc.gov.cn/hdjlpt      

电话:0759-561123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领导分管工作

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

2

规章文件

规范性文件

有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的有关规定、办法、通告等。

各股室

其他文件

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

3

工作动态

相关重要动态、领导活动要闻

各股室

4

财政预决算

年度财政决算、预算信息

办公室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