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
(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吴川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https://www.gdwc.gov.cn/zjwcsfj/gkmlpt/guide)、电话(0759-5562677)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主动公开事项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级 | 二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链接湛江市人民政府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办公室 |
3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等信息 | 政工办 |
机构职能 | 市司法局主要职能、内设股室、直属单位等信息 | 政工办 |
4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成文时间、发布时间 | 相关股室(所、处) |
其他文件 | 上述类别以外的有关信息 | 相关股室(所、处) |
5 | 行政执法 | | 对本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的管理。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权责清单 | 相关股室(所、处) |
6 | 办事指南 | | 市司法局各项业务的办事指南 | 相关股室(所、处) |
7 | 工作动态 | | 本机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等工作动态 | 相关股室(所、处) |
8 | 财政预决算 | | 吴川市司法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的信息 | 办公室 |
9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办公室 |
联系人:林柱 联系方式:13822507606
填报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