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川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验收项目申通快递粤西总部转运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吴川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验收项目申通快递粤西总部转运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验收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机构验收评审、湛江市商务局复核、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拟同意通过申通快递粤西总部转运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的验收。
公示期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吴川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59-5581993)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吴川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验收项目汇总表
吴川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7日
关于吴川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验收项目申通快递粤西总部转运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pdf





粤公网安备44088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