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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利剑”普法宣传系列(七)

时间:2022-06-27 15:36:17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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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行业乱象

  1.“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2.严禁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严禁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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