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落实《吴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吴川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和内在要求,持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凝聚党员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研讨,力求融会贯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切实将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我市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观胜同志认真贯彻《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财政系统重点工作内容,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查摆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一是加强领导督学督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用好学法考试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的丰富学习资源,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单位一把手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规政策,在普法宣传中推动财政业务开展,营造出“两互动、同促进”普法宣传浓厚氛围。
(三)全面规范财政管理决策行为。一是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决策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大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裁决等法律事务。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依规抓好财政收支主责主业。一是认真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改革制度,合理划清预算执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规范好资金的使用,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二是千方百计抓收入。充分发挥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专班职能作用,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财政收入研判,统筹各类政策工具,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认真研究财政支持政策,加大争取力度,增强上级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输血功能,弥补县域高质量发展财力短板。四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超期未予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三保”等基本民生领域。五是争取债券资金为地区经济发展赋能。及时准确掌握政策资金动向,积极争取并用好新增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六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持续优化财政资金的投向领域,优先保障“百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推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落地见效。
(二)规范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聚焦重点问题,从源头上扼制铺张浪费现象。二是开展整治“乱摊派”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对涉企的利益侵占及摊派款物,规范各单位的财经纪律和严肃财政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有序开展2025年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对近三年来我市高标农田建设资金及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检查,整治高标农田建设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及内审工作,抽取5个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5个财政所开展内部审计。五是认真核实处理投诉举报,全年受理事项1项、办结1项,办结率100%。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制定《吴川市财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查事项抽查5户,代理记账抽查事项抽查3户,对抽取的检查对象100%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100%对外公示。
(四)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一是落实举措,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台账有关要求,扎实做好2025年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深入开展2025年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监督,认真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五)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依法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是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2025年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0多条,增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社会满意度。三是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内公开,上报数据准确、及时、合规。
(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管理。持续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落实政策指引,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一是加强全市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从准入、监管、检查、培训等方面多项发力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制订《吴川市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试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会计执业行为,应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营造诚信会计氛围,进一步加强我市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监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对于群众来信来访,财政干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并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努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5年收到12345市民热线诉求24件,收到信访来件4份,已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结率100%。2025年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顺利,未因法律事项处置不当而受到不良影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财政领域没有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矛盾纠纷。
(八)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规政策,在普法宣传中推动财政业务开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突出专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综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学习宣传。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民法典学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打造海上新广东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五是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参加在线年度学法考试247人,并以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完成法律知识考试。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度我局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提高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思维能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新形势下的高标准高要求还存在不足:一是需加强对执法信息平台的使用,由于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不多,对应的非现场执法的数量也比较欠缺,因此执法信息平台运用得不够充分,对执法系统的使用还不够熟悉。二是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干部的法治思维运用得不够广泛,未能完全做到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而主要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涉法事项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得不够紧,对一些工作部署、要求没有及时落实到位;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四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丰富的新闻媒体形式来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部分干部对学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科学处理工作学习矛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六、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以法治思维指导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力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中央、省、湛江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领域执法改革,健全完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减免责清单、完善内控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创新学习和培训形式,依托网络资源,拓宽学习渠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惯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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