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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1-12 11:17:29 来源:本网 字体: 小 中 大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对照《吴川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局打好自主学习、集中学、专题学、辅导学的组合拳,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集体开展学习研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创新开展“读报告、讲党史、话伟绩、展未来”集体学习诵读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湛江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奠定法治建设工作思想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吴川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吴川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以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为全局干部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并组织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全局共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5次。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党组常规第二议题,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第一时间抓好《广东省统计条例》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8次。
(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学法,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课时,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依法统计能力的实际行动。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要求,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逢会必讲依法统计,深入传达学习上级法规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全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
(一)抓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副组长由三位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负责处理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和推进工作。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关键少数。局党组书记带头学,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选编》《汇编》等重要文件,主动谋划全局法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局党组、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研讨会20次。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学习,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加强与党校对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今年7月,我局邀请湛江市统计局领导到吴川市委党校为中青班学员讲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的专题统计课。
(三)抓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完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吴川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吴川市统计局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我局在吴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方便群众反映统计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统计违法线索条条有回应、有落实。目前暂未收到群众反映的有关我市的统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四)抓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实地数据核查,着力加强对镇(街)、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统计队伍的法治素养。
(五)抓统计数据质量。深化依法治统,坚持依法统计,严守法律底线,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定期组织到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并现场指导统计工作,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吴川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
(一)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和列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准确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基本内容、基本标准,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二)全面贯彻《纲要》总体部署,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及时在吴川政府网站公开统计主要指标数据,按时完成《年度统计年鉴》编印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2022年以来,共组织编印《月度统计信息》10份,《统计公报》1份,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经济发展分析报告26份,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10份,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关切,向部门及群众公开统计数据资料80多份,及时回复有关单位及社会群众咨询160多次。
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3月份,我局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三是深化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信用认定,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教育,加大对诚信单位的宣传力度,正向激励企业诚信统计,营造依法统计诚统计的良好氛围。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法律法规。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条例》,利用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时机,坚持分层推进、全面覆盖,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镇(街)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抓好文件精神领悟。强化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和运用,坚持常学常新,持续更新巩固法律法规知识,组织集中学习《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精神,并及时将《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有关内容纳入统计局事项管理系统清单。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统计法治教育。我局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推进市委市政府班子带头学。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统计重点工作,推动吴川市委常委会、市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广东省统计条例》等重要文件精神。二是统计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学。常态化将学习《选编》《监督意见》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二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0次,开展《广东省统计条例》学习测试活动1次。三是镇(街)、部门领导班子深入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全市15个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全面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四是抓好基层统计人员及“四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全覆盖学。将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广东省统计条例》纳入局务会议、党支部会议和专题培训会议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充分发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强震慑、筑防线作用,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依托季度培训会、年定报培训会、现场业务指导等契机,常态化每季度集中开展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27场,培训统计人员790余人次,实现了网报企业和镇(街道)统计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统计法治监督。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全面研判我市统计工作现状。经查,我市未发现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的情况,暂不存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企业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的,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照湛江市统计局下发的执法检查重点指标,严格执法检查流程,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了对涉及10个统计专业19家(个)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制定《《吴川市统计局2022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工作方案》,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抽查5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2家调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协同作用。
(三)持续推进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省、湛江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各镇(街)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进行现场培训,督促各镇(街)逐项对照《广东省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对15个镇(街)和开发区、工业园开展专项督导,认真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配齐配强基层统计队伍。扎实推动落实乡镇(街)道配齐专职统计员工作,全市共配备镇级专(兼)职统计员55名,各镇(街)、工业园、开发区均设置1名以上专职统计员,全市196个村(居)共配备统计人员609名。加强对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以来,本人集中组织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1场,培训统计人员760余人次。三是加强企业服务指导。本人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市企业统计联络制度》,督促指导全市15个镇(街)、开发区、工业园联络团队每月定期下沉企业一线,跟踪研判联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动态掌握企业统计数据上报、报表指标审核、专业台账建立等工作进展情况,“一对一”指导企业规范收集整理统计资料,“点对点”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辅导,集中力量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2022年11月,我市15个镇(街)和开发区、工业园联络团队建立了345家企业工作台账,共收集梳理问题524条,实际解决问题524条。定期带队深入企业(项目)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业务指导服务,今年以来,本人带队到企业现场开展业务指导120余次,现场培训统计员210余人次。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我局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一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利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及调研暖企等时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选编》《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送到“四上”企业统计员和统计负责人手中,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和宣传效果,实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举办“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统计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认识和感受统计工作,共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30余份,发现宣传礼品210余份,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20余次。三是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设立统计法律宣传摊位、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共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30余份,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20余次,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观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目前我局法规工作人员欠缺,统计法治力量有待加强,统计法治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督、开展统计普法、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仍未能提供很好的人力支撑。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统计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
(一)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年报会、日常专业培训会、统计工作会等大力宣传统计法,强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周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方面的人才建设和人力补充,加强统计执法骨干培养,培训一支执法能力强,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统计执法队伍,充实执法资源。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统计监督体系,健全统计执法“双随机”常态抽查机制,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加强各专业数据查询、审核和把关,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四)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实落细《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工作任务,在力争2022年实现我局及15个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全部建成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建立跟踪复查机制,督促指导镇(街)持续巩固和深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切实配齐配强镇、村两级统计人员,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统计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