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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17:18: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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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及省委、湛江市委、吴川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党的二十大相关文件精神共8次。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大会,对全局学习贯彻作出具体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我局坚持不懈落实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落实好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共学习15次。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水平。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审计工作重要议事议程,坚持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站位,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抓好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正职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审计机关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定期不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协作配合制度。

  (二)高标准担当主业主责,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赋予的执法权力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审计监督主业主责,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的各项审计,抓住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1-2022审计年度,共出具审计报告19份,整改函4份,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30903.72万元,违规金额968.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56.23万元。

  (三)高要求规范行政作为,提升审计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健全我局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吴川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综合能力。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不断强化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和监督。制定了《吴川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吴川市审计局关于追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多年来,审计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零投诉、零复议”。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审计主体、审计人员、审计依据、审计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公开我局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四严禁”“八不准”纪律。

  (四)高水平强化普法教育,提高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审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日常审计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开展普法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采取各种形式常态化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把“谁执法谁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贯穿到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并且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讲法授课。遇到法律难点、疑点、热点积极征询法律顾问和向上级审计机关汇报,确保审计执法和审计机关管理时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纲要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湛江市文件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正职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年初及时制定法治建设的计划,平时定期检查听取各分管领导、各股(室)、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时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切实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抓好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常态化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宣传学习,共开展15次,把“谁执法谁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贯穿到审计监督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效能。在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基础上,自觉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为开展我局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开展审计项目,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优势。

  六、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法治知识入脑入心。认真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不懈落实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常态化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把“谁执法谁普法”和边执法边普法贯穿到审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二)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我局对审计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根据新时期对审计的要求更新了依法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积极参与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审计依法行政和公开透明。按照省审计厅和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市审计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审计权力依法运行监管到位,强有力规范了审计行政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行政。认真制定了2022年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等进一步公开了我局审计工作情况,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审计形象。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四严禁”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和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同时请市纪监委领导到我局开纪律教育辅导课,开展常态性警示教育,共18次。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

  (四)履职尽责,依法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2021-2022审计年度,我局积极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审计,全年共对市一级68个预算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其中:重点对8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工作。共出具审计报告19份,整改函4份,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30903.72万元,违规金额968.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56.23万元。

  七、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能力的地方。

  (一)由于年度审计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审计业务时间紧、任务重,对学法普法工作的时间投入还不够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识还需要不断提高。

  (二)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丰富创新,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八、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纲要》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二)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