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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17 17:07: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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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围绕中心、立足本职、狠抓落实,较好完成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我局在2020年度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在吴川市2020年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取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2021年10月,黄坡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各项业务开展

  一是把加强党的科学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党史学习贯穿于政法队伍整顿全过程,多次组织局全体政法干警进行党史学习,各股室、司法所各自开展党史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深化学习效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认识再深化、责任再强化、制度再细化、经验再转化、方法再优化,进一步推进政法工作的进程。加强政治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开展6次政治教育,提高其政治判断力和领悟力。二是坚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打赢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进一步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3月起,我局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系列学习教育、线索排查、问题查纠、总结评估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推动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开展教育整顿以来,我局组织参加各级教育整顿相关学习教育17次,局召开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党组“一把手”上党课5次;开展政治轮训次数1次,开展党史教育5次,开展廉政教育报告2次,党纪党规培训1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以案释法示警1次,开展选英模学先进1次,在职在编干部受教育率达100%。四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今年年初,我局将3名从基层司法所抽调到局机关工作干部的编制从基层所调整到局机关,做到人员岗位和编制一致。

  二、推进法治吴川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关和涉法文件审查关。2021年以来,共审查了《吴川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吴府规[2021]1号);《吴川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吴府规(2021]2号);《吴川市规范投资项目准入意见(试行)(吴府规[2021]3号);《吴川市“三旧”改造项目开发强度核准细剧(试行)的通知(吴府办规[2021]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并上报到湛江市司法局备案。二是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完成《广东省吴川市供水规划报告(2021-2025)》;《吴川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等2份大行政决策文件全法性审查,局主要领导经常参加由市政府召开的各种涉及法律事务的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出谋献策。三是开展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吴川市进一步推进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四是完善镇(街)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人员报备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实。目前,市镇(街)两级政府配备法律顾问30人。35个单位全部配备律师顾问。五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建设,8月份完成吴川市执法办案平台项目预算及使用单位人员数核定工作。六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0月9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吴川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协调机制。七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1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吴川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168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八是指导开展好全市各执法单位的“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信息规范录入工作,使全市各执法单位完成录入本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信息,以及各单位的事前、事后信息得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九是组织各执法单位共295人到湛江卫生学校(麻章校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市共有1291人办理执法证。十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宗(其中下级政府12宗,机关单位36宗),不予受理2宗,已办结46宗(其中终止11宗,维持20宗,撤销8宗,告知4宗,驳回3宗);共接诉讼案件32宗,其中民事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31宗。

  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从而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加强涉疫情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微信等方式接受调解服务,同时对辖区内排查及受理的矛盾纠纷启动快速调解程序,做到快调快结。2021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人民调解纠纷2021件,调解成功1987件,成功率达98.5% 。二是优化司法所职能,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基层司法所设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各镇(街)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班子会议39次,为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6条(其中被采纳34条),积极参与乡镇(街道)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合同12份,代表或协助乡镇(街道)调处矛盾纠纷85件,参加重要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推进会1次,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优化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医疗调解委员会调处了7件纠纷,婚姻调解员会调处纠纷71件,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376件,吴阳中学调解委员会调处校园纠纷10件,目前正在与吴川市工商联合会沟通联系,继续推进成立多个商会调解委员会。四是加强退休法官专职调解员管理。充分调动休法官专职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镇(街)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年来,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74件,调解成功52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7宗,涉及金额581.68万元。

  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着力抓好我市普法宣传开篇布局工作。2021月4月26日,印发《2021年吴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全市各单位做好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着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5月起,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考率达97.33%,及格率达99.95%,优秀率达99.4%。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年内在校园开展未成年人及家长法治宣传活动225场次,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反邪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编印、派发了一批“关爱女童 法律护航”、“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宣传海报;制作相关宣传专栏24期。9月1日至6日,市普法办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吴川一中等17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方式生动具体地为学生解读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公益普法活动,指导全市各单位认购《安全五防 青少年安全防护教育手册》、《青春密码 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手册》、《防暴反邪 青少年反恐防暴反邪教育手册》等法治宣教科普图书6170本,加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治宣传工作。我局编印法治宣传单张2万余份,并发放到各村(社区),出动LED普法宣传车到“重点村”、“问题村”宣传30多次;制作相关法治宣传专栏6期。

  2.指导各司法所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45场次。  

  3.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6月份我市发生疫情以来,我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立即联合吴川市融媒体中心在吴川市电视台高频播放防疫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在“吴川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有关防疫宣传短片、宣传挂图、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法律风险提示及典型案例等相关链接,目前阅读总量为1.1万余人次。

  4.组织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8月份,市普法办分别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进会。10月份,市普法办与评议团到三个被评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指导普法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吴川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被评议单位的普法履职情况及普法汇报视频,开展社会评议和网络投票,投票访问量8.5万人次,投票量6万票,推动我市民众关注“谁执法谁普法”活动。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暨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动员部署会,现场对3个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冯德联市长亲自谋划、部署我市“八五”普法工作,为今年开始的“八五”普法启动迈出了关键一步。

  5、9月9日,市普法办召集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召开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学习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规划(2021-2025年)》。

  (四)极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下发文件指导全市各单位迅速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普法同行活动;制作“提升营商环境 促进吴川发展”法治宣传专栏2期,悬挂横幅17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5场。二是撰写相关“法律进企业”普法资料,宣传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三结合我市博铺外来工人数众多,博铺中心小学学生大部分是外来工子女的实际,5月28日,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博铺街道办在博铺中心小学开展以“劳动者港湾公共法律服务”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五)落实媒体和公共场所公益普法责任一是每天定时在吴川法治文化公园的法治荧屏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宣传视频和宣传海报。二是根据我市“平安创建”集中打击清源百日行动要求,出动40多次LED法治宣传车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三是今年以来,向湛江市司法局提供《一分钟听法律》稿件46篇,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四是在“吴川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推送79条相关法律知识链接及典型案例。

  ()加强民主法治范村创建工作。黄坡镇林屋村、唐基村、吴阳镇霞街社区今年被确认为2021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黄坡镇林屋村作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候选名单。

  五、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严格控制重新犯罪

  (一)规范管理,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设立吴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向社区矫正对象下发省厅《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提示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做好自我防护,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三是拓展监管方式,严防脱管失控。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工作指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灵活布置矫正任务,社矫对象通过在家自学、粤矫通线上学习、认真填写思想汇报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全覆盖式谈话走访,确保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三是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和“每月一主题”活动,按照 “每月一主题”教育计划,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抓好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并且确保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活动开展期间,对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不请假外出排查并逐一谈话,面对面谈心教育100%;上门走访1200多人次;下乡指导督导30场次;电子定位整治活动成效突出,已安装电子定位监控591人,安装率达95.2%,远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四是开展好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情况。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广州市评查组第七小组到吴川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案件异地交叉评查工作,我局对照评查组指出的问题,迅速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各司法所都已认真针对评查出现的瑕疵案件进行整改,并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自查,逐步完善。五是强化会见管理。2021年以来,我局共为群众办理远程视频会见475场次,成功会见475场,参与会见人数1101人次,无发生过任何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现象。六是继续抓好《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46本,制作专题宣传栏16个,印发社区矫正法宣传折页45000份,张贴社区矫正宣传海报2200份,悬挂宣传标语395条,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680多场次,撰写各类社区矫正工作简报105份,有效地提高了社区矫正知晓率。今年以来,共接收入矫318人,解除社区矫正374人,目前在管的社区矫正对象621人,没有脱管漏管现象。

  (二)落实措施,稳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强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镇(街)安帮小组、家属联系沟通,商定接送方式,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接送安排。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员每半个月排查一次,做好排查登记、分类处置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随时掌握刑释人员的动态情况,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三是加强服刑人员核查工作。落实系统平台有专人负责管理,专人跟进核查,核查率100%。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排查,把重点人员纳入镇(街)重点防控体系的管控范围,对“三无”人员,落实社会救济帮扶安置帮扶措施。今年以来,我市接收刑释解矫人员589人,其中刑释人员271人,解矫31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 94%以上,推动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出现重新犯罪。

  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关注解决民生需求

  (一)秉持“立足发展、服务民生”的理念,开展公证服务。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和“证明事项清单制”制度,公证事项办理曾用名、无(有)犯罪记录、死亡、生存、委托、未婚、已婚(初婚)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行“当天出证”(24小时内出证;需要调查、翻译的除外)。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减证便民,全面提升公证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优先办理民营企业需要办理的产权转让、以抵押担保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借款以及委托书公证,优先办理,预约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三是将公证处办公场所搬到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方便申请人办证。四是加强公证人员配置,计划招聘2名退休法官担任公证员,解决公证处公证员不足的问题。2021年以来,共受理案件971件,发证量896件,其中国内民事件778,涉外民事118件。

  (二)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宗旨,开展法律服务一是扎实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吴川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工作,分管律师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冼成文同志亲自带队到全市4间律师事务所进行督促指导。制定了《吴川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核查阶段实施方案》,通过广泛开展谈话谈心、自查自纠、公开投诉建议渠道、联合排查等活动,查找突出问题,针对自查核查工作不达标的律所,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二是加强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管理。对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四间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接案审批、收费管理、公章使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利益冲突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进行初步检查。针对湛江市司法局到各律师事务所的实地考核的存在问题,尤其是收案审查、档案管理、印章及文书管理以及重大案件讨论报备制度等方面,我局要求属下的四间律师事务所按照文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经湛江市律协党委批准,已成立了广东佳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东梅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加强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另外,广东佳业律师事务所经过省厅批准,已经从国资所变更成合伙律师事务所。风正律师事务所变更了合伙人和主任。三是积极引导律师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分别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向企业发出调查问卷45份,出具体检报告7份,开展法治宣讲9场,提供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提出法律建议以及出具法律意见7份,化解矛盾纠纷17件,梳理风险点8个,审查完善规章制度6项,提供其他服务15件。四是组织、指导各律师参加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2021年以来,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两会”期间以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维稳接访,参与党政领导接访65次,参与大纠纷调解35次,解答法律咨询共3500多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0份。五是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今年以来,各律师在办理7宗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过程中,均向我局提交资料进行备案。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开展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配置,加强顾问律师工作检查督导。2021年以来,全市顾问律师举办法治讲座814场,解答法律咨询2150人次,参与人民调解4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办理其他法律事务70件。

  七、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与时俱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采取多项措施减证便民。按规定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制度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继续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工作。二是坚持“四统一”原则,抓好行政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法援处共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厉行法治,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保民生、促发展、法律援助在行动》、《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主题活动4场,出动宣传车12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多份,接待群众1100多人次,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2021年以来,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案件1214件,其中刑事案件1082件(全覆盖案件322件,认罪认罚案件635件),民事案件118宗,行政案件4件,接受法律咨询3800多人次。

  八、提升实体平台服务能力,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执行出勤制度,轮值原则,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管理,每天均安排人员坐班,确保服务窗口在线在岗,日均出勤率达90%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工单按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二是健全制度,统一制度公示。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鼓励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多提建议意见,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上新台阶。三是统筹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设置了行政复议联系点、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立法民意收集点、行政复议咨询点等,确保群众就近就地获得法律帮助。四是加强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化建设。全市按省司法厅要求,规范了15个镇(街道)工作站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规范设置18个工作站(室)服务大厅背景图。统一公示工作站(室)工作职责制度、服务内容共38个。市、镇(街道)、村法律服务平台设置联系指引牌、公示12348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邮箱、监督电话和本村法律顾问信息、姓名、电话、现场服务时间,公示工作站(室)办事流程、工作人员、工作站(室)指引、监督投诉电话。统一配备岗位牌和工作台牌工作站(室)58个。一年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4件,涉及金额400多万元,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赔偿260多万元,受理矛盾纠纷2795件,成功调解2739件,涉及金额4382.6万元,办理公证业务896件,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处共解答法律咨询7538人次。网络平台办结公单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