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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0-12-30 15:26: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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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 加强民警行政复议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今年我局多次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出庭应诉5次,分管法制副局长多次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纪检组每个季度按时收集各单位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三)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今年,我局与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吴川市人民检察院  吴川市公安局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联合工作办法》,强化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力度。

  (四)加快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开展专项清查活动。着力构建“互联网+政法服务”体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快组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增强惩戒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政策法规界限,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三轮集中扫除行动。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组织“飓风”专项行动、全民禁毒工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护苗”行动、电诈防控“断卡”行动。

  (七)深入基层做好普法工作。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发至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我局作为2020年吴川市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被评议单位之一,在评议活动中以总分93.5分的优异成绩获得第一名。

  (九)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监督。

  (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飓风2020”专项行动,“护苗”行动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截至11月25日,我局今年共刑拘713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9.3%,呈捕767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3.8%,逮捕603人,比去年同期提高29%;起诉866人,比去年同期下降8.6%。

  (十一)强化执法监督,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履行职能。今年,我局共开展执法巡查4次。分别针对历年来未处理的取保候审案件、行政、刑事案件积案情况、涉案财物管理情况、降格处理案件和历年以来未办结的八大类刑事案件、各单位不规范办案、粗暴执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不主动作为和是否存在案件降格处理等问题开展,巡查共发现768个。

  对不捕不诉案件,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培训,一案一问责”。对案件不捕不诉情况较多的单位,由分管局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个别单位仍存在得过且过的应付式思想,在日常工作中不重视执法质量,只满足于案件打击数量。二是办案意识仍停留在过去,存在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随意执法和和稀泥式执法的情况,部分办案民警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和积极性,不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对新法规不熟悉,出现问题时过分依赖法制部门,欠缺独立办案能力。

  (二)法制员机制没有落实到位。法制员本应是案件审核的第一关,但有些法制员并不真正审核案件的情况下签署意见,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三)办案民警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不足。部分办案民警业务能力不强,对案件办理程序不熟悉,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导致案件办理质量也不高。另有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足,惰性重,没有意识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法制部门审核案件后给出审核意见,但个别办案民警只看不做,最后随便找个借口糊弄过去,给案件带来隐患和风险。

  (四)执法监督不到位。

  执法巡查和执法考评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对办案单位的督导检查不够深入细致,浮于表面。同时,个别法制民警审核案件时存在“老好人”情况,未能正确发挥法制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注重队伍全面建设,从党建、业务到人员打牢公安队伍根基。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民警党性修养。开展专题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民警业务素质,打造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的公安队伍。抓好队伍思想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执法为民的思想,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深化执法监督机制。职能部门要发挥好监督和指导作用,法制部门要加强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审核指导作用,深入开展执法巡查、执法考评等工作,严防走过场,坚决清除执法安全隐患,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常态机制。



吴川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