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浅水镇、樟铺镇、王村港镇敬老院改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邀请公告
吴川市浅水镇、樟铺镇、王村港镇敬老院改为居家
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邀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上级有关镇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配置的要求,吴川市民政局现对浅水镇、樟铺镇、王村港镇敬老院改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吴川市浅水镇、樟铺镇、王村港镇敬老院改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吴川市浅水镇、樟铺镇、王村港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价税合计金额为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具体见采购需求清单)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或个人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按合同约定的事项,依据采购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整体采购事项。
六、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报价单(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以上材料组成,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七、评审标准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透明、合理低格”的原则,对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产品质量、及供货等因素择优选取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4日起,至9月6日止。
九、响应时间
公告日之后的2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9日00:00至2024年9月10日17:30截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川市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梅录街道新华中路6号
附件:1.吴川市浅水镇敬老院改造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需求清单.doc
2.吴川市樟铺镇敬老院改造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需求清单.doc
3.吴川市王村港镇敬老院改造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需求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