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菉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吴川市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方案》要求,经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梅菉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吴川市梅菉街道工作委员会
吴川市梅菉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9日
梅菉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街道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推动梅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吴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市为目标,加快街道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街道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质,彻底改变街道“脏乱差”面貌,为吴川打造成为湛江对接融入“双区”建设的门户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梅菉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4年把梅菉街道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市。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负责辖区内卫生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本辖区卫生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街道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到社区,担任该社区卫生创建工作的责任领导;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分别为社区卫生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街道内的市直单位及驻吴单位要与街道办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推进。
(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按照“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家卫生市创建工作,确保卫生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卫生创建工作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卫生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创建国家卫生市范围
梅菉街道全辖区
五、工作重点
(一)完善街道辖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2023年年底前实现街道辖区区环卫服务全覆盖。完成路灯改造建设项目,实现街道辖区市政路灯照明全覆盖。完善街道辖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施,制定街道辖区道路改造建设方案,大力推进街道辖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车行道和人行道、排水排污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道路的升级改造,确保街道辖区道路达到标准要求。加快推进街道辖区公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和其他环卫设施建设,确保街道辖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达到标准要求。
(二)积极开展街道辖区综合整治。以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为手段,综合整治街道辖区“六乱”现象,重点治理街道辖区交通拥堵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力争2023年年底实现主次干道基本无“六乱”现象,街道辖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全面推进街道辖区以宾馆(旅店)、酒家(饮食大排档)、歌舞厅、美容美发店、网吧为重点经营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使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标准。推进街道辖区扬尘治理,制定街道辖区车辆运输管理和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淤泥)、建筑材料、淤泥运输及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确保街道辖区扬尘治理达标。
(三)规范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完善自身监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制订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将街道辖区二次供水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并坚持年度水质监测,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达标。
(四)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修订完善《梅菉街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四害”密度国家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指导各社区科学开展消杀,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街道各社区病媒生物密度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市指标。
(五)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完成街道辖区公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对未达标准的农贸市场,按标准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和划分功能区,确保达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划行归市的要求。同时,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实施统一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和整治,到2023年年底前街道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的设施配套和管理要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
(六)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整治。街道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标准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整治工作,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六乱”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建立健全城中村、城边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2023年年底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实现道路硬底化、卫生基础设施和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
(七)抓好河道、水塘卫生整治。加强协调,大力推进水塘、河道的生态治理,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河道清淤、河岸建设改造、截污和河床及两岸的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2023年年底前街道辖区排水排污河道、水塘的卫生状况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重点抓好社区、学校、医院、企业、机关、行业健康教育活动,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全街道居民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的好习惯。2023年年底前健康教育各项创建指标要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市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卫生创建组织网络;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开展卫生创建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卫生创建工作氛围。
(二)组织申报阶段(2023年4月下旬)。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组织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所有申报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国家卫生市申报程序和要求,完成有关资料的装订,向上级爱卫会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上级爱卫会对我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进行调研检查。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分阶段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第一阶段: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市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街道辖区区及周边村的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力争2023年年底前实现城区及周边村环境卫生大改观,居民卫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的目标。第二阶段: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市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4月底前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要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市新标准,在巩固创卫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创卫成效。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提升街道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居民卫生文明素质,拓展国家卫生市创建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按照《国家卫生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卫生创建各项存在问题整改和卫生创建资料查漏补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做好卫生创建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修改、充实等工作,完善卫生创建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湛江市爱卫会对我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及项目达标情况考核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湛江市爱卫会专家组的明查暗访和技术评估,实现卫生创建工作目标。
(六)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市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表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为我街道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华强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彭勇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波同志任副组长兼执行组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卫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1号楼五楼办公室。各社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整合各方面资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以及社区、单位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卫生创建工作的社会宣传和全民动员力度,切实提升居民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街道宣传部门要设立卫生创建工作专栏,及时跟踪报道创卫进展情况。街道创卫办要围绕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街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乱摆乱卖、河道脏臭等突出问题,采取媒体曝光和跟踪督办措施,督促有关社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坚持每季度更新一期健康宣传专栏,辖区的主要出入口、中心地段要竖立大型创卫广告牌。适时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宣传车、卫生创建知识竞赛、卫生创建文娱晚会、卫生创建宣传咨询活动。
(三)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卫生创建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各部门、各社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卫生创建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各社区、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卫生创建工作责任、目标、要求,按照街道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卫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部门、各社区、各责任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卫生创建的主攻方向,突出抓好环境卫生、“六乱”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改造、河道水塘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改造等工作,全力推进卫生创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街道创卫办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对全街道卫生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各部门、各社区、各责任单位以及个人,提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提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政策解读:关于《梅菉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s://www.gdwc.gov.cn/downpc/bmdh/jd/mx/zwgk/wj/content/post_1983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