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兰石镇政府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吴川市兰石镇政府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湛江市、吴川市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预防返贫的工作需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将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构建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切实筑牢防返贫致贫堤坝。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防止兰石镇辖区内脱贫户419户(含脱贫不稳定户0户)、边缘易致贫户0户返贫,购置相关防返贫救助保险服务,实现保险全覆盖,具体购置户数以实际购买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从医疗救助、出行意外救助、教育救助等三个方面进行保障不返贫。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地点:吴川市兰石镇辖区。
(二)服务期:自购置日起12个月。
(三)报价要求:财政预算限额119415元。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规定付款。
(五)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响应需求
(一)响应文件要求:在响应时间内递交公司资质文件、技术方案。其中技术方案需列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条件、服务期、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实际)。上述文件均需密封处理,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将响应文件于2022年12月12日17时30分前送达兰石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兰石镇兰新街1号镇府大院内),联系人:杨梅玲(办公电话:0759-5195078);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三)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通知递交有效,经评审后将中选供应,商名单公告公示。未中选者将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四)供应商选定方式:申请投标的单位多于3家(含3家)时,采购单位综合对比响应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申请投标的意向单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购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五)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单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采购单位综合对比响应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1家的,经采购单位审核符合采购要求的,可直接委托报名单位。
(六)若无报名单位,采购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五、其它要求
响应人经评审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后,响应报价及方案将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审核,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以审核结果为准,响应人向采购人投递响应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条款。
兰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