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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兰石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2-08-11 09:56: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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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镇人民政府文件

兰府〔2022〕32号 



关于成立兰石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发布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建质〔2022〕109号)的要求,根据镇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拟定了《关于成立兰石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关于兰石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3号)的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兰石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华生  党委书记

薛劲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符 远   党委副书记

吴建雄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振龙  三级主任科员

组  员:孙日富  镇应急办主任

龙楚楚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李可可  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邓  桓  镇规划建设办科员

李剑惠  镇规划建设办科员

欧帝友  镇规划建设办办事员

李志强  镇规划建设办办事员

谢丽春  镇规划建设办办事员

杨  超  镇规划建设办办事员

梁帝清  兰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明  顿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建荣  庄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观炎  博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华禄  五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康召  六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鉴民  名利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三、工作机制

  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可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村委会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兰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