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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9-11 11:47: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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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位于吴川市兰石镇兰新街,总建筑面积为660m2,门诊楼首层为:收费室、药房、清创室、外诊室、内诊室、儿诊室、输液室、治疗室、注射室、护士站、医办、病房、病房抢救室等;二层为检验室、心电图室、B超室、护士办公室、病房等;三层为妇产科诊室及产房、病房。卫生院设有病床30张,本项目建设前后不变,不设传染病诊室及传染病房;主要设备有:B超机、检验仪等。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委托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承担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召开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建设单位)、广东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并形成了《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15907597107

通讯地址:吴川市兰石镇卫生院


       

吴川兰石镇卫生院验收监测表(公示版).pdf

兰石镇卫生院门诊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