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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31 19:34:07 来源: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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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文明路10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60139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条例》为工作指引,将政务公开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局科学统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基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市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以“吴川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体为辅,2022年,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8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44期信息共计299条,印发规范性文件3份,公开内容涵盖市领导政务活动、经济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面对突发本土疫情,及时在“吴川疫情防控”专栏,通报最新疫情情况,集中发重大防疫决策和政策举措。2022年各平台向公众推送各类疫情防控科普信息超过9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48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8宗,占57.14%;不予公开6宗,占12.2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宗,占18.37%;其他处理3宗,占6.12%;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宗,占6.12%。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链条做好规章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梳理更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公开内容,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单位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巡查,并结合湛江市抽查反馈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二是按照湛江市关于建设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的工作部署,完成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覆盖我市所有政府部门,实现了省、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政务外网互联互通。三是加大对全市政府网站、1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全面监管,对照湛江市每季度检查通报整改优化,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效果,同时结合我市自查情况印发检查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的各项检测。

  (五)回应关切方面。强化政策解读回应,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篇。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全年共收到并办理各级留言726条。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于2022年12月7日组织全市各单位参加湛江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对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解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发挥好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61

行政强制

11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8.07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1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1

0

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45

0

0

0

1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6

1

0

9

2

1

2

3

8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部分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不佳、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积极引导职能部门通过图文并茂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解读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指导。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继续组织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想干事、干成事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