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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吴川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16:06: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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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川工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吴川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吴川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28日      

  

吴川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开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吴川市“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任务,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全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在省、湛江市改革建设框架内加快我市建设步伐,为我市全力打造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重要海滨城市、建设“五个魅力”新吴川提供有力支撑,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吴川贡献。

  一、探索以数据赋能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结合吴川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以数据为核心资源,以应用场景驱动数据融合,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新模式,支撑城市治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

  (一)探索构建“吴川大脑”指挥平台。按照省、湛江市统一标准规范,探索构建集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吴川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湛江大脑”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系统对接,持续推动信息指令互联互通,将“吴川大脑”打造成全面感知城市家底的运行态势感知中心、支撑科学化城市治理的技术平台赋能中心、跨部门跨领域的一体化城市级联动协同处理中心、基于全局数据关联分析的领导决策分析中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二)探索智能运营中心筹建。按照“湛江大脑”建设进度,探索智能运营中心的筹建工作,探索构建智能运营中心大厅、决策指挥室、可视化指挥调度室、参观走廊、配套设备间等功能模块。通过中心大厅、临时指挥车、移动终端等设备形成平时办公、战时指挥的运行模式,为决策者、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提供不同应用场景的数据资源和智慧应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二、构建更高效便捷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组织全市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事项以及省级通用目录,编制汇总本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四)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直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梳理市、镇(街道)两级共有,镇(街道)不同区域共有事项清单,并对共有事项清单的业务办理项、申请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间等要素保持统一。各部门按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确保事项要素准确、完整,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确度。梳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取。设置“一窗通取”专窗,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后,各部门按规定职责和时限,分别将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专窗发放,申请人在专窗一次性通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达到10项以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落实本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优化行政服务大厅预约系统,提供全市统一分时段预约服务,提高我市预约办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配合湛江市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探索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80万。配合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3万。配合加快各部门应用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6千。配合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配合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配合省、湛江市做好政务服务一体机部署工作,对接银行等智慧终端,实现市、镇(街道)两级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深化政务服务跨域通办。配合湛江市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以海口、玉林、钦州、北海等城市为突破口,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统筹推动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在我市范围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21年8月底前完成。)

  (十一)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配合湛江市加快实现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优化差评处理回复机制,深化评价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结果运用能力,强化问题整改和监督。配合省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地图,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可视化、评估预警常态化。统一部署政务服务效能评估系统,实现事项标准化监管、服务过程监管、运行能力监管、综合效能监管等在线监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21年12月前完成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热线对接。)

  三、创建更精准智能的“一网统管”市域治理新模式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紧跟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步伐,探索构建以“吴川大脑”为核心平台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加强动态感知、联动指挥、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21年12月底前着手编制吴川市“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十三)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市水务局分别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四、以数字化助力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升级

  围绕市委市政府2021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特色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助力部门履职提质升级。

  (十四)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1.提升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积极配合省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数据分析效率。配合建设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积极配合省进一步优化“粤康码”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推动跨境、跨省、省内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公安疫情防控数据支撑。)

  (十五)助推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并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全面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将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配合湛江市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并持续推进。)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搭建“不动产链”应用平台,开展数据上链工作,形成链上不动产登记全市“可信库”,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再提升”建设,更好地支撑“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推广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配合推广使用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加快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广使用,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市税务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智慧金融应用。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成工商登记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部分许可证信息、企业黑红名单信息等接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发布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数据,加大对智慧金融应用场景的探索与支持,推动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生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市金融工作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湛江),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上线“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信易+”应用系统,构建湛江特色的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

  6.加强中介服务超市的推广应用。加强中介服务超市的宣传推广,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为业主采购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完成市、镇(街道)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实现平台用户覆盖全市39个执法主体、超过1千名执法人员和1个监督部门。(市司法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两平台”市级执法办案平台部署。)

  8.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汇聚全市招商项目数据,促进招商项目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集招商项目信息、资源互通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项目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招商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

  (十六)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市教育局牵头,2021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成湛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平台项目和湛江市高中新学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云考试系统项目。)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公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市民政局牵头,2021年12月前完成项目需求调研。)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提供人社业务的经办、分析、决策和监管的智能化服务,探索建立人社领域创新型信息化应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整合各部门各类民生服务卡,配合省加快实现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通、通办通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人社部门数字化相关工作。)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对接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房地产行业数据库,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2021年7月底前完成。)

  5.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依托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退役军人数据库,助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并完善退役军人数据。)

  6.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上线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市医疗保障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支撑平安吴川建设再上新台阶

  1.深入建设平安吴川。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市委政法委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建立镇(街道)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完成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我市的最小化部署,并对成果进行验收。)

  2.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配合省公安厅推出一批“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吴川”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市公安局牵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

  3.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推进前端高清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打造多维即时智能感知体系。全面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依托“全省一片云”,整合智慧新指挥、新侦查、新防控、新民生等八大创新警务应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用促建、以用促管,全面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功能建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市公安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本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物联网网关、视频智能分析、高性能客户端、高清图像处理器建设,提升应急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危化品企业管理和化学品知识图谱更新,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分析、综合监管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推广部署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开展消防数据分析模型建模与优化服务,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助力美丽吴川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信息化建设,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招投标工作。)

  2.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探索大数据、AI技术、生态遥感等新技术应用,健全水、气、土、预警应急、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等功能,形成监测网络全面化、决策分析智能化、业务应用融合化、工作办理便利化的数字化生态环境管理格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完善“智慧河长”平台,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推进市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市水务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上线。)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海洋气象观测和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应用,配合湛江市建成琼州海峡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研发临灾阈值智能提醒AI机器人,加强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智慧化水平。(市气象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行等单位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市财政局牵头,2021年5月前完成全市数字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实施上线工作。)

  2.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有效防止超限车辆出站(厂、场),进一步提高治超效能,提升对货车和源头企业的智能监管力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已建成非现场监测点位和省厅的数据传输,完成部署省厅货运源头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启动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构筑全面支撑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平台,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2021年9月底前完成交通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二期项目政府采购并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3.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湛江市农村产权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利用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应用,创新智慧农业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设审计专网、审计分析网、数据分析室、现场审计作业云,实现审计现场资源随时共享、计算处理能力按需提升。根据各被审计单位“数字政府”建设情况,不断适配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市审计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市国资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6.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公共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湛江节点)建设,对接广东数字农业,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实现四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逐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法治环境和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在省、湛江市的统一建设框架内,探索建立我市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加快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公共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初稿,并持续推进。)

  (二十一)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配合湛江市完善“开放广东”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六、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将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有效支撑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构建有韧性、多代际的服务型电子政务网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探索1.4GHz或700M频段无线政务专网在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场景的应用。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项目立项,持续推进。)

  (二十三)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配合湛江市推进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部署、对接,有效盘活数据资产,支撑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按照全省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要求,配合湛江市试点建设湛江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加大现有视频资源、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推进共享交换能力建设。(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配合省完善全市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管理,提升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推动一批高频业务系统与省电子印章平台、省电子证照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对接,提高我市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实际签发使用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配合湛江市建设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湛江节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粤盾杯”攻防演练,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七、强化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配合湛江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数据资源目录和需求目录清单,初步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并持续推进。)

  (二十七)加强培训宣传。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全市各单位业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推广,不断增强数字政府影响力和改革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各单位、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吴川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