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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06 10:49: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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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2月28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湛江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湛府规〔2022〕14号),为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在我市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相关条款,激发广大适龄大学毕业生和青年涌跃参军入伍、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役。

  二、制定目的

  针对当前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指标逐年增加与我市无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相对较少和部分适龄大学毕业生在外地入伍现象比较突出的现实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湛江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拟制《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和《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把握要点》,以此激励更多适龄大学毕业生返乡踊跃参军入伍和广大青年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确保我市高标准完成兵员征集任务。

  三、政策依据

  起草《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我办参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湛江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

  四、主要增加内容

  《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共分十二条,涵盖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

  《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在湛江市文件基础上主要对以下2个方面做了增加。

  (一)进一步明确了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就业服务

  1.在湛江市文件规定入伍前为非城区公办教师,服役退役后可调入其所属县(市、区)城区内任教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明确:入伍前为梅菉、海滨街道以外镇(街道)的公办教师,服役退役后半年内,根据个人意愿可调入梅菉、海滨街道内任教,城区范围进一步明确。

  2. 在湛江市文件规定全市每年提供公开招聘10%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用于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升到整数编制的10%-20%,招聘的范围更广、名额更多,更加倾向于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大学毕业生。

  3.在湛江市文件规定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市国有企业、辅警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用,改为我市国有企业、公安辅警招聘时,安排10%-20%的名额用于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指标更加明确。

  4.新增了各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时,优先配备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干部人选,让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去。

  (二)对乡镇大学毕业生征集完成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由市征兵办向市政府每年申报不少于10万元,对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镇(街道)进行奖励,奖励经费用于各镇(街道)征兵工作,当年奖励经费纳入次年征兵工作经费预算,奖励标准:

  1.对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按任务数每个指标奖励1000元。

  2.对超额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每超额一个指标奖励2000元。

  此条款必须在各乡镇完成年度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前提下才可奖励。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3 年(2023至2025年)。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符合条件的,同样适用此办法明确的优待措施。


  政策原文: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