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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27 16:5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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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在2018年7月出台了《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实施期3年,该暂行办法已到期失效。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府〔2022〕6号),我局起草了《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科研投入资金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产业优化升级,不利于实现从传统型企业向创新型企业转型目标。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修订)》。

  二、修订《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激发一线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水平,对我市单位及企业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

  (二)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鼓励企业自建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交流互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对新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是指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建设,聚焦我市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科技进步为目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先进工程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主要依托我市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

  (三)培育创新型企业。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从传统加工型向“专精特新”型转变。对本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本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评审未获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本年度成功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的科技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中小微型企业)。

  (四)支持科技创业平台建设。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发展,对新建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的存活率和成长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家的各类科技创业服务载体;众创空间是指以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服务,帮助创业者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五)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激发企业实施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新增对落地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财政给予一性奖励。

  (六)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精神,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要求,鼓励我市科技企业上市,在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上市的,在国内主板上市的,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均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办法》修改更新的内容

  (一)原《办法》与修订《办法》的不同

  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原有关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划转市市场监管局,经与该局沟通,他们计划与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因而知识产权方面内容不再列入修订的《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

  (二)删除修改内容

  在原10类奖励类别中删除有关知识产权方面内容3类,即第四条的(二)(五)(八)项;相应删除奖励条件、数额中第五条(二)(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五)项。原类别“高新技术成果奖”修改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新增内容

  修订《办法》奖励类别中增加了“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相应增加奖励条件、数额中第五条(八)项;对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类别,增加第五条(三)项;第五条(五)项中,增加对申报高企未获认定的企业给予补助。


政策原文: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科技创新奖励资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