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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26 16:00: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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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障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和《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吴川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下称《办法》)。

  一、法律政策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制定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3号)、《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

  2、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该文件于2014年10月27日以粤府令第204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第一次修改)。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吴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投诉主体和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工作原则、投诉处理机构及其职责、投诉人义务、投诉处理程序等内容,主要有:

  (一)明确投诉主体和投诉事项范围。

  (二)明确投诉处理机构及职责、工作原则和要求。

  (三)明确投诉人的义务和投诉方式、渠道、投诉材料的要求。

  (四)明确投诉受理条件和不予受理情形。

  (五)明确投诉的受理、处理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六)明确投诉处理工作的中止和终结的情形。

  (七)明确投诉处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被投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和处分原则。

  (八)明确实施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评估论证

  《办法》起草过程中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科工贸局会议等集体会议研究讨论,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评估论证修改。

  (一)制定的必要性: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继发布施行,对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务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我省也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作出了修改,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事项受理范围和投诉处理时限。因此,有必要制定《办法》。

  (二)制定的可行性: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该文件于2014年10月27日以粤府令第204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第一次修改)等相关文件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办法具有可行性。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办法》实施后,将推动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更加有利于促进市政府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


  文件链接:https://www.gdwc.gov.cn/bmzz/wcsrmzfw/zwgk/zfgb/zfwj/content/post_1540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