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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和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时间:2026-09-30 16:04: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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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飞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4MAC080F40U):

  我局查处关于吴雄飞、黄良伟等2人投诉广东飞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吉亚宁取得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吉亚宁处于去向不明状态,无法采取留置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吴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22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00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股

2026年9月30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吴 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221号


被催告人:广东飞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4MAC080F40U)

  你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吴雄飞、黄良伟等2名员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工资共计24525.00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吴人社监理字〔2025〕第221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00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