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金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湛江金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12MABQGC9X86):
我局查处关于李思茂等人投诉湛江金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吴川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三期)祝庆芳班组工人工资一案,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华帝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我局接受调查与配合处理,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华帝处于去向不明状态,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6〕第147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9月2日前对欠薪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监察股。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99
联系人:高宇、詹政梁 联系电话:0759-558682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股
2026年8月27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吴 人社监改字〔2026〕第147号
湛江金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12MABQGC9X86):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李思茂、肖海波、李玉明、李振财、陈国基、戴容保、李金木、李晓茂、李金妹、祝木生、陈华国、陈国榜、李施敏、祝上荣、祝华观、李文添、祝尚华、陈亚伟、梁婵娣、梁海泉等20人陆续向我局劳动监察股投诉,诉称你单位拖欠吴川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三期)祝庆芳班组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期间的工人工资共计319000.00元。经我局处理督促,用人单位已于2026年8月19日支付工人李思茂工资4940.00元,仍拖欠上述20人314060.00元。我局于2026年8月18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吴人社监询字〔2026〕第147号),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李华帝到我局配合调查,未按照要求提供你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相关台账资料。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1.责令你单位限期派法定代表人李华帝到我局配合调查;2.责令你单位限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吴人社监询字〔2026〕第147号)的要求提供相关用工台账资料;3.责令你单位限期核实认定李思茂等上述20人的欠薪数额,所核工资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核实工人工资的权利,我局将以工人提供的投诉欠薪金额作为实际欠薪金额进行认定。(李思茂等工人投诉欠薪明细表附后)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9月2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监察股。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高宇、詹政梁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股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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