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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行业限制从业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5-09-23 17:13: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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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下列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予以公告。

食品行业限制从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刑事判决书文号

判决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李嘉欣

440883********1129

(2020)粤0883刑初637号

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吴市监处罚〔2025〕B45号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