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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1 10:19: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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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人社函〔2025〕121号

关于做好2025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人社厅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用人单位要重视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的影响,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立即送医院治疗。

  三、严格落实高温补贴等待遇。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有关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9号)规定,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四、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外卖平台、网约车平台、快递企业等新业态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合理调整配送时间和强度,避免高温时段连续作业;为新业态劳动者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装备,如防晒衣、遮阳帽、便携式小风扇等;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清凉休息区”,为劳动者提供饮用水、防暑药品等基本保障。根据《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规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工作时长等措施,参照我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通过技术手段优化派单机制,为劳动者提供更多休息时间,有效减少高温时段劳动者身体消耗,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强化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各用人单位要通过培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措施。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发现中暑症状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及时送医。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