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林冠群:
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依法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吴社保退字〔2025〕1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该告知书同时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要求你退回你父亲林常春(已故)多领的社会保险待遇7091.5元。截至目前,我局还是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故依法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吴社保追字〔2025〕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广东省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吴社保追字〔2025〕1号)后9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7091.5元义务。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附件:广东省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docx
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 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