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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5-06-09 16:44: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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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人社监通告字〔2025〕第89-1号

欠薪单位名称:吴川市新豫鑫鞋材厂

地址:吴川市长岐镇黎屋村委会上流滩村梅化公路西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3L74559790C

经营者姓名:鄢秀琳

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3****4222

联系电话:137****300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4月2日,党月望、褚建华、张新兰等3名工人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诉称吴川市新豫鑫鞋材厂拖欠其3人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的工资共计417899.00元。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5年5月23日到你单位经营场所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吴人社监通告字〔2025〕第89号),并于当天向你单位经营者鄢秀琳的身份证住址邮寄了上述执法文书,但你单位经营者鄢秀琳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存在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的情况。为核实有关情况和解决该欠薪问题,现我局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出正式通知,要求你单位经营者鄢秀琳在指定日期前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问题。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15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