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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5-05-12 11:36: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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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人社监通告字〔2025〕第77-1号

  欠薪责任人:胡宗仁(公民身份号码:4324241969****4813)

  住址:湖南省澧县宜万乡双家桥村4组04039号

  联系电话:139****750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3月6日,陈上平、阮秀林、张土友、陈称旺、吴德新、邱燕平、林日贵、易土寿、易日荣、林日胜、易水严、曹晓俊、李建清、陈福、易方炎及易方波等16名工人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诉称深圳市中瑜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吴川市鼎龙湾海洋王国二期项目25栋曹日泉贴砖班组工人2023年3月9日-2024年12月9日的工资共计240000.00元。经初步调查,你本人作为吴川市鼎龙湾海洋王国二期24栋、25栋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人,将该项目25栋贴砖工程再次劳务分包给自然人曹日泉,由自然人曹日泉聘用上述工人进场施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5年4月30日到吴川市鼎龙湾海洋王国广东炜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对你本人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吴人社监通告字〔2025〕第77-1号),并于当天向你身份证住址邮寄上述执法文书,但你本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存在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的情况。为核实有关情况和解决该欠薪问题,现我局通知你在指定日期前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15时0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