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时间:2024-12-25 15:47:47 来源:本网
【 打印 】

吴 人社监通告字〔2024〕第201-1号

欠薪单位名称: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岭南路85号广佛智城9号楼第8层第90809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陈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38336943T

联系电话:136****3433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10月21日,吴瑞高、张木林、吴艺华及周茂金等4名工人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吴川鼎龙湾海洋王国二期护窗栏杆班组工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的工资共计26822.50元。因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杰取得联系,向你单位邮寄执法文书无人签收,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4年12月12日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4〕第201号)和《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吴人社监通告字〔2024〕第201号),但你单位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存在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的情况。为核实有关情况和解决该欠薪问题,现我局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出正式通知,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杰在指定日期前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问题。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12月31日16时0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