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38336943T):
我局查处关于吴瑞高等4人投诉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吴川鼎龙湾海洋王国二期护窗栏杆班组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杰取得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杰处于去向不明状态,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执法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4〕第20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00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吴 人社监改字〔2024〕第201号
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38336943T):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2024年10月21日,吴瑞高、张木林、吴艺华及周茂金等4名工人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诉称佛山市博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吴川鼎龙湾海洋王国二期护窗栏杆班组工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的工资共计26822.50元。因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杰取得联系,向你单位邮寄执法文书无人签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于2024年12月2日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吴人社监询字〔2024〕第201-1号),但你单位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未按照上述指令书要求提供相关用工台账资料。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一、责令你单位限期派法定代表人陈杰到我局接受调查;二、责令你单位限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吴人社监询字〔2024〕第201-1号)的要求提供相关用工台账资料;三、责令你单位限期核实认定吴瑞高、张木林、吴艺华及周茂金等4名工人的欠薪数额,所核工资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核实工人工资的权利,我局将以工人提供的投诉欠薪金额作为实际欠薪金额进行认定。
你单位应当在2024年12月20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陈韶楠、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