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鑫顺红木家私制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吴川市鑫顺红木家私制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审批情况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5579899
项目名称:吴川市鑫顺红木家私制作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吴川市鑫顺红木家私制作厂
建设地点:吴川市大山江街道河东社区那贞村碑城工业路(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0度48分27.480秒,北纬:21度25分31.040秒)
环评机构:广东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包括晾干房、喷面漆房、喷底漆房、打磨区、开料区和成品堆放区等)、污染防治设施、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配备开料机、锣机、钻孔机、空压机、手磨机、吸尘机、水帘柜、喷枪等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有木材、白乳胶、PU底漆、稀释剂、固化剂、水性面漆、木蜡油等,设喷漆家具和刷蜡家具等2条生产线,喷漆家具生产工艺为木工→打磨→喷底漆→晾干→喷面漆→晾干→组装→成品;刷蜡家具生产工艺为木工→打磨→刷蜡→晾干→组装→成品。项目年产1000个衣柜(800个刷蜡、200个喷漆)、1000张床(800个刷蜡、200个喷漆)、1000张梳妆台(800个刷蜡、200个喷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项目代码:2405-440883-04-01-44655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承包吴川市大山江太顺家具制造厂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承接项目遗留的废气收集管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等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整改,整改采取以下措施:1、生活污水通过厂内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危险废物暂存间铺防渗漆的有机废气;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在厂房内进行施工,并通过厂房的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废边角料及废焊料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油漆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开料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和厂房阻隔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每个打磨工位上方均设有集气罩,打磨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和晾干房采取密闭措施,除工人进出外均保持关闭状态,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次经水帘柜和“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等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水帘柜和喷淋塔的废水均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上门收集、清运和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后排入吴川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原料存放区域(漆料)进行重点防渗漏,防止物料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噪声。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车间门窗保持关闭,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和加强设备的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木屑、布袋粉尘、沉降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及底渣、废有机溶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干式过滤滤渣、废手套和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外运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操作,规范生产物料存放和使用,漆料置于防渗漏的托盘上;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移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淋、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并设置漫坡围堰;在厂房进出口处建设10cm高的漫坡,与厂房形成约200m3的事故废水缓存容积,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
三、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