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吴川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文件精神,湛江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63.6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212人。按照“公开、公平”原则,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训任务,现公开遴选吴川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培训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具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集中的培训场所、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现代教学设备,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五)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六)能够根据《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内容、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到省级以上大型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参观学习与实践实训(自有的不需提供合作协议,但需提供证明文件)。
(七)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班必须配备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且有专职人员全程协调跟踪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和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八)2022年或2023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九)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日。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申报吴川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的,请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金使用计划、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文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本综合类基地情况、合作的电商基地和农业示范基地情况、往期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培训方案一式三份,寄(送)至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信息科教股,同时发送扫描件到邮箱nyzf5581917@163.com。
(二)专家评审。从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吴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备案。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吴川市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联系地址:吴川市人民中路吴川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宁惠玲,0759-5581919。
吴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