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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9-09 16:54: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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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对吴川市樟铺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吴川市市区广沿路1号,邮编:524500;联系电话:0759-5578766、0759-5579899(传真)。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

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水

去向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谁污染物排放总量(t/a)

1

吴川市樟铺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川市樟铺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东侧(东经110度48分32.51秒,北纬21度25分47.43秒)

生活污水

榕树江

连续

暗管+支渠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及其2006 年修改单)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

化学需氧量≦40;

氨氮≦5;

总氮≦15;

总磷≦0.5。

化学需氧量≦11.68;

氨氮≦1.5;

总氮≦4.4;

总磷≦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