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东莞市恒置院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广东恒置院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BX692C5G):
我局查处关于黄土高等11人投诉东莞市恒置院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吴川李府住宅项目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古铭光取得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古铭光处于去向不明状态及你单位拒绝接收执法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4〕第147-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在2024年9月2日前对欠薪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99
联系人:杨土贞、杨麒锋 联系电话:0759-558682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8月26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吴 人社监改字〔2024〕第147-1号
东莞市恒置院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广东恒置院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BX692C5G):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经查,你单位作为吴川李府住宅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停工后;你单位存在拖欠该项目黄土高、钟养、李杨兴、黄永强、李康喜、黄华轩、陈李福、陈日庚、李兴珍、梁华贵、黄振新等11名工人工资合计76047.80元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8月13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4〕第147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核实工人工资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但你单位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我局以工人提供的投诉欠薪金额作为实际欠薪金额进行认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限期足额支付上述11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合计人民币柒万陆仟零肆拾柒元捌角(小写:¥76047.80)(工人被拖欠工资明细表附后)。
你单位应当在2024年9月2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杨土贞、杨麒锋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8月26日
附件:欠薪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