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吴 人社监通告字〔2024〕第119-1号
欠薪责任人:李晋松(身份证号码:4308221997****7237)
住址:湖南省桑植县陈家河镇新街村六组
联系电话:180****7454、139****545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刘大俊、韩光梅等2人陆续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诉称深圳市中瑜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其2人在吴川鼎龙湾海洋王国组团项目工作工资共计57000.00元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初步核查,你本人是吴川鼎龙湾海洋王国组团项目24-27栋精装修泥工工程的劳务分包人,招聘了上述2名工人进场施工。为核实有关情况和解决该欠薪问题,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在2024年6月6日向你本人身份证地址邮寄了欠薪案件调查公告,但你本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存在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的情况。现我局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出正式通知,要求你本人李晋松在指定日期前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问题。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6月17日1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联系人:黎赞、吴日明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