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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湛江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三批DZJ20231026020号)

时间:2024-01-17 09:43: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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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湛江市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批DZJ20231026020号交办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有关办结情况公开如下:

序号

举报县区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办结
状态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吴川市

DZJ20231026020

吴川市大山江街道东埇社区莲塘村村内的龙女水泥管厂与现任村长欧康土私人经营的沙场每天06:00-20:00期间作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且距离居民区过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已办结

部分属实

(一)关于“吴川市大山江街道东埇社区莲塘村村内的龙女水泥管厂作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距离居民区过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龙女水泥管厂为吴川市大山江晓群水泥制品加工场,位于大山江街道莲塘村旧砖厂内。该加工场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加工场东面、南面是荒地,北面是已闲置停产的洗砂场,西面是居民区(距离约50米),2017年8月建成投产至今,该加工场主要从事水泥管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水泥管,生产时产生的污染物是噪声和粉尘。该加工场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行政审批和排污许可手续。该加工场所使用的地块属于采矿用地,涉嫌非法占用土地。

2023年10月27日上午,吴川市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实地调查,检查时,该加工场正常生产,现场露天堆放约300条规格不一的成品水泥管。厂区内未安装任何隔音降噪设施和洒水降尘设施,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无组织逸散,且场地未硬底化,厂区内“脏乱差”现象突出。

综上,群众反映的“吴川市大山江街道东埇社区莲塘村村内的龙女水泥管厂作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情况属实。

(二)关于“现任村长欧康土私人经营的沙场每天06:00-20:00期间作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且距离居民区过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沙场为吴川市锦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的建筑余泥洗沙项目位于吴川市大山江街道莲塘村,法人代表为欧康土,该洗沙项目于2017年建成。2022年10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莲塘村738.78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洗沙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此,大山江街道办已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拆除厂区内部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部分未拆除的建筑物和设施作没收处理(大山江街道办已按资产接收规定,完成吴川市锦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洗沙场内建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的接管),并罚款7387.8元。2022年12月以来,该洗沙项目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2023年10月27日上午,吴川市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实地调查,检查时,该洗沙场处于停产状态,洗沙场地已杂草丛生,生产设备已锈迹斑斑,无开工生产迹象,未发现成品沙,四周未发现清洗废水外排痕迹。

综上,群众反映的“现任村长欧康土私人经营的沙场每天06:00-20:00期间作业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问题不属实。

一是关于吴川市大山江晓群水泥制品加工场的处理情况。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已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大山江街道办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吴川市大山江晓群水泥制品加工场立即停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并在10天内完成场地“三清”,恢复土地原貌。因该加工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吴川市已将该加工场纳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范围,2023年12月1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联合大山江街道办、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吴川市供电局对吴川市大山江晓群水泥制品加工场进行关闭。

二是关于吴川市锦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洗沙场的处理情况。大山江街道办已加强对吴川市锦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洗沙场内建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监管,确保停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