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关于2023年10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10-07 16:10:24 来源:本网
【 打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6月16日(共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年产 70KMPCCP 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3〕21号

2023年10月7日

广东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吴川市黄坡镇325国道与塘企一级公路交汇处(吴川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东经110度34分56.859秒,北纬21度21分1.349秒)

2

关于吴川市粮油保障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3〕22号

2023年10月7日

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

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内(东经110度34分15.810秒,北纬21度21分34.445秒)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吴川市广沿路一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号码:557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