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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时间:2023-08-17 17:37: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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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人社监列决字〔2023〕71号

用人单位:广东宏冶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55PL6TXF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李创明,身份证号码:4405821996****6714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你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吴川市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PPP项目运营人员51名农民工2023年1-6月份工资共计929225.84元的违法行为,经我局责令改正逾期未按要求全部改正,仍拖欠上述5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24067.23元,情节严重。2023年8月4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吴人社监列告字〔2023〕71号),你单位逾期向我局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不成立。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