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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关于2023年6月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06-02 17:31: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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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2日(共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吴川市永兴铝业有限公司铸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3〕12号

2023年6月2日

吴川市永兴铝业有限公司

吴川市大山江街道下覃嘲村长山岭开发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0度49分14.125秒,北纬21度25分56.048秒)

2

关于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吴川市慢性病防治站联合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3〕13号

2023年6月2日

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吴川市慢性病防治站(吴川市精神卫生中心)

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中路155号、14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吴川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吴川市广沿路一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号码:5579899